返回

清和

首页

第134章

是养?

于是乎,李侍郎一路向北,最终在全宁卫落户。

同批被发戍边的,还有狭西按察副使王煜和江西按察司副使梁成,两者的罪名都是惟薄不修,不能正家,失风宪体。

简单总结一句话,生活风有问题。

普通官员被御史弹劾此类问题,顶多罚款丢官。换成这两位,直接被发戍边。

谁让他们在按察使司工?本身负责刑名诉讼事务,肩负监察地方官员之责,还犯了这样的错误,分明是知法犯法,定然罪加一等。

梁成暂且不论,王煜被参奏的原因,却是因他娶了属官司狱之女为妻,有失风宪。处理的结果,先是下狱,因皇后千秋将近,免死,充军戍边。

上诉?娶老婆也没妨碍谁?

不好意思,娶的老婆不对,就是最大的罪名。

由此可见,真爱无敌的说法在大明绝对说不通。敢以身试法,下场绝不会多好。

想想自己和沈瑄的关系,摸摸后颈,孟咬牙,家里有免死铁券,脑袋应给不会掉。又有朝堂上的铺垫,永乐大帝应该不会食言。万一事不可成,顶多再去戍边!永乐年有很多仗打,早晚有起复的一天。

除此之外,名单上还有因私下收礼,被人告发的前福建行都司都指挥佥事刘达。

为了政绩,以亲信用银诱民交易,使之犯法的给事中丁琰。

看到这位被发戍边的因由,孟不免咂舌,所谓的钓——鱼——执法,原来古已有之。但这位显然是为了政绩不要命,忘记自己在谁手底下干活,官没升成,反而直接被锦衣卫捉拿。

永乐帝亲言,“古人治天下,无非公平正大之道。今此辈小人但图邀功,假令民畏法反执-阴-诱-者送官,不顾枉陷良善,不肖刻薄如此,当以诬民之罪严惩不贷!”

这段话,明明白白的记录在卷宗之内。

合上卷宗,孟深吸一口起,无论后世人如何评价朱棣为人,但是仅凭他为政期间所行,便不愧为继朱元璋之后,将大明带上巅峰的永乐大帝!

孟一边感叹,一边思索该如何安排这批犯官,让他们能够在大宁发光发热。殊不知,一封弹劾他的奏疏,已经通政使司封存,送入皇宫。

弹劾他的不是别人,正是自朱棣登基以来,将无数官员拉下马的都察院左都御史,陈瑛!

上一页 章节目录 下一章